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公约:
一、全体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门岗管理规定,不爬墙进出学校,进入校门须出佩带校微胸卡或出示证件。未办理外借手续,学校公物不得私自带出学校。
三、凡来校师生员工的亲戚朋友需要留宿过夜的必须经过学校德育室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方能留宿。
四、严禁学生私自到水库、溪流、池塘等地游泳、戏水。
五、严禁师生以各种形式参加赌博、六合彩等,坚决杜绝不良风气。
六、学生在公路上行走,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骑自行车不准载人,禁止学生骑摩托车,禁止乘坐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上学、回家。
七、禁止学生带明火进入校园,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电炉、蜡烛、打火机等,不准破坏电路设施、私接电源以防发生火灾。
八、上下楼梯、楼道靠右走;不追逐、嬉闹,发现楼梯拥挤,应自觉维护秩序,不争先恐后。
九、注意饮食卫生、不买"三无"产品,不吃不卫生的东西,防止食物中毒。
十、禁止师生非法持有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造成后果视其情节轻重除医药赔偿外还将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十一、禁止偷窃他人财物、破坏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偷窃破坏者按原价三倍赔偿,情节恶劣者,按十倍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禁止学生进入游戏机室、网吧等娱乐性场所,禁止学生进入网吧上网。
十三、严禁学生上课、自习时间在教室外或校外游荡或夜不归宿,上课期间学生非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宿舍,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十四、晚自习放学后直接回宿舍,不得在外溜跶或应邀约会。
十五、禁止师生恶意拨打报警电话或骚扰电话。
十六、师生应自觉维护学校安全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学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