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brown nose,直接翻译成“棕色的鼻子”,
是不是感觉哪里怪怪的?
难道它是指“晒黑了的鼻子”吗?
e.g. I don't like Tom who is always brown nosing his boss.
译:我不喜欢Tom,他总是拍老板的马屁。
e.g. I don't like Tom who is a brown noser.
译:我不喜欢Tom,他就是个马屁精。
brown [braʊn]
brown作形容词,可以用来形容颜色“棕色的、大地色的”,
因而在英式英语中,也用brown形容皮肤被晒黑后的颜色,即我们常说的“古铜色”。
e.g. He is handsome with brown skin.
译:他一身古铜色皮肤,帅极了。
那么例句中的brown nose,为什么能用来形容“拍马屁”呢?
这个用法据说来源于一个有点“味道”的故事。
从前有一天,某人为了讨好一个人,就俯下身去亲吻对方的屁股,然后鼻子(nose)就被染成了棕色的(brown)。这个带“味道”的画面,反正地呱是不太敢去细想的!
不管故事是真是假,我们不难感受到brown nose这个用法,多少带有讽刺、否定的意味,是绝对不会当着对方的面使用的!
brown nose+r,构成名词用法,就不难理解它形容溜须拍马的人,即我们常说的“马屁精”了。
那么,除了brown nose,地呱还知道很多有点“味道”的“拍马屁”表达!
butter作名词,常表示“黄油”的意思,butter sb up,给某人夸的油光锃亮,夸张的形容“拍某人的马屁”,类似于常用的flatter sb。
e.g. He always tries to butter me up.
译:他总是想拍我马屁。
apple-polish与butter类似,它的用法其实跟吃的关系不大!
给苹果(apple)擦的光亮(polish),送给想要奉承的对象,其实就是形容“拍马屁”。
如果形容“马屁精”,直接在后面加er(构成人的后缀),组成apple-polisher。
咖喱鸡(a chicken curry)是地呱非常喜欢的一道菜了,
但是,curry favour可跟“咖喱” 关系不大!
Curry in this phrase means to groom (= clean and comb) a horse. The phrase was originally ‘curry favel’ (= a light brown horse that was thought to be clever and dishonest)
curry favour最早被写作curry favel,形容一种有着浅棕色毛的马,聪明但不实诚。
而这里的curry,其实表示给马顺毛。
因此curry favour with sb逐渐用来形容巴结、讨好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