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发文机关标识的字体及字号发文机关标识指文件的红头,字体为小标宋体字。
各单位文件的红头字号为16mm×12mm(高×宽);
宽度可根据名称字数适当调整。
二、关于标题的要素、位置及字体
标题应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三要素组成。
在红色反线下空2行(3号仿宋字体)的位置.
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
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三、关于落款、成文时间及印章的位置
单一机关制发的文件,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右空4个字;
加盖印章应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日期。
联合行文需要加盖两个印章时,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个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
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
联合行文需要加盖三个以上印章时,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按加盖印章的顺序排列在成文日期和正文之间。
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
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
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
成文日期右空2个字。